为进一步规范外单位用水用电管理,经讨论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一、外单位接水接电管理
1、严禁外单位未经学校水电管理部门批准私自接水接电。未经学校规划建设部门和水电管理部门同意,施工单位不得擅自采用地下水。
2、外单位在进场前应主动向学校水电管理部门提出用水用电申请。用水申请需说明用水类别、日用水量、用水高峰时间、特殊用水需要及施工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内容;用电申请需要说明用电设备总功率、大型用电设备功率及数量、用电高峰时段等。
3、因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大量用水和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可能影响学校供水供电管网的,外单位应提前24小时报告后勤服务中心水电服务部。
4、水电服务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水电管网接入方案及水、电表位置。外单位如因实际情况水电表需移动和变更,需向水电服务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外单位水电费缴纳管理
1、需安装水电表的建设项目,由外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并交由后勤服务中心水电服务部审批后方可安装水电表。
2、水、电工部水电表安装完毕后,通水通电时需施工方、水电工科及水电收费办三方到场查抄水电表初始数据,水电收费办做好水电表安装位置的详细记录,登记水电表读数。
3、水电收费办定期查抄水电表,并将水电表数据登记管理。
4、水电费单价根据衡阳市物价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三、外单位水电费结算
1、工程类:未安装水、电表计量装置的施工项目在工程结算时由财务处按学校相关规定收取水电费;安装了水、电表计量装置的施工项目,结算时由施工方、水电服务部水电工、水电收费办相关负责人、后勤服务中心质量监管科代表现场查抄水电表读数、拍照记录表盘读数并共同签字确认。
2、其他类:根据表计情况,定期由水电收费办组织用户、水电工、后勤服务中心质量监督科人员拍照留底签字结算。
3、结算时,需水电服务部收费办、水电服务部主任、后勤服务中心分管水电服务部副主任、后勤服务中心主任逐级签字。
四、其它事项
1、外单位不得擅自拆装水电表、改动用电线路及用水管道和水电表装置及铅封。
2、外单位应注意用电用水安全。因外单位原因导致学校供水供电管网损失的,由外单位修复,学校有权追究外单位责任和赔偿给学校带来的损失。
3、请施工方规范合法安全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一经发现,将报司法机关处理。
后勤服务中心水电服务部
2024年5月8日
外单位用水用电承诺书
外单位填下如下内容:本人已阅读并知悉以上管理办法,保障用水用电安全,并遵照执行,如出现问题,本人所代表的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签名:_____________
附件1:外单位临时用水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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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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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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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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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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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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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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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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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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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计量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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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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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装水表口径及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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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服务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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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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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外单位用电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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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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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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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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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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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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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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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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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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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计量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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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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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总容量/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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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电设备及容量/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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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服务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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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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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需附上申请单位施工电工的有效电工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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