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规范供应商的选择与日常管理维护,明确操作细节,保证食堂的生产经营物资按需及时供应,本着供应商的基本准则,遵循质量、成本、交付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实行合作管理,要和供应商保持合作关系;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沟通、定期评估等管理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部门职责
(1)采购物资的供应商由采购部负责进行管理。
(2)各食堂应负责协助提供供应商所供应产品质量、交货、服务等相关方面信息。
(3)采购科应根据供应商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对供应商的考核,考核结果应形成材料,进行存档。
三、供应商选择
(1)采购科执行主体负责进行市场潜在供应商的搜寻工作,分类登记《供应商情况登记表》。
(2)采购科负责收集供应商信息,拟定一个《供应商考察表》。
(3)新供应商须提供资料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介绍(或相关资料)、认证体系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代理商(贸易商)需提供代理证书等。
四、采购科应根据《供应商考察名录》要求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对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设备情况,产品情况,人员情况、供应能力等进行了解。
五、采购科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会同相关部门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服务、生产能力及配合方面进行评估,根据《新供应商评审表》各项指标对供应商是否符合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清单》。不合格的记录不合格原因,并备案备查。
六、供应商档案管理包括供应商档案、《合格供应商清单》、《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供应商营业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认证体系证书复印件,特殊行业许可证,代理商(贸易商)需提供代理证书等。
七、采购科负责建立并定期更新供应商档案。
八、供应商档案由采购科负责管理。
九、供应商档案应实时进行更新,每学期更新二次(蔬菜每二周更新一次)。
十、在纸质供应商档案基础上,采购科应建立电子版《供应商情况登记表》与《合格供应商清单》,并对内容进行实时更新。
十一、出现物资质量异常,质量异常情况严重或者对生产产生影响的,采购科要对供应商重新做出评估。
十二、供应商淘汰
(1)、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内未及时配合整改的,可取消供应商资格。
(2)、经过供应商评价认为不能继续合作的供应商,应该在合同结束后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者和供应商协商解除合同。
(3)、出现严重质量异常或影响生产的,且供应商不积极配合解决问题,采购科可不进行供应商评价,即取消供应商资格。
后勤服务中心饮食服务部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