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材料采购制度
为了加强水电材料的管理,满足正常的水电维修需求,提高水电服务保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由水电中心综合部建立健全供货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供货商资质复印件、材料样品、材料价格和联系方式等。
2、水电中心综合部会同质管科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市场价格调查。
3、材料供应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货商。
4、每学期由后勤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价格询查,确定材料供货商和价格。供货商和价格确定之后在下次询价之前不得随意变更。
5、按照询价确定之后的价格,由水电中心综合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采 购。
6、采购之前必须填写材料申购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能采购。
7、如遇紧急抢收等特殊情况需要急用材料时,也应事先电话报告。
8、所购材料必须按照要求送到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