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管发[2015]578号),南华大学被评为第二批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本次获此殊荣的全省高校仅三家,衡阳地区仅有我校一家单位获此殊荣。
为了响应学校党委“两型”校园建设号召,提高我校能源资源利用水平,根据湘管发[2014]84号文件“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由后勤服务中心牵头,我校于2014年年底启动了第二批国家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申报工作,通过一年来的艰苦努力,我校的申报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经过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组成的专家组的评审,我校被评为“第二批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节能单位创建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全校所有用能单位和个人,而且涉及技术、管理、资金等多个方面,我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为指导,全面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不仅在创建期间按照创建要求予以大力支持,而且十分重视创建成功之后的可持续性,以更好地发挥创建工作的长期效应。我校以创建方案的实施为契机,加快节能监控平台建设,确保全校能源管理、基础设施改造和宣传教育的效果有质的提升。
近几年来,虽然我校用能人数不断增加,办公面积有所扩建,能耗设备大幅增长,但能耗总量逐年减少,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均有所下降。2012年我校人均能耗80.61千克标煤/人·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3.38千克标煤/㎡·年;2013年人均能耗76.94千克标煤/人·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3.22千克标煤/㎡·年;2014年人均能耗74.13千克标煤/人·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3.03千克标煤/㎡·年。2015年预计在2014年的基础上也有所下降,可以圆满完成学校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并完全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目标要求。